今天(11月11日)上午,“浙大女生被害案”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。
浙江高院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下午14:30公开宣判。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——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以强制猥亵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;二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,被告方提起申请二次精神鉴定,法院没有允许。此前公安阶段已经做过鉴定,熊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。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华奇网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华奇网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